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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杨瑞龙教授是国内最早研究新制度经济学的学者之一。早年他在《经济研究》上多篇关于制度变迁的论文引起了高度关注,特别是他以昆山经济开发区这一案例为切入点,很早就提出了地区竞争和官员晋升的观点,这些主题如今成为国内新政治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议题。今天推送的文章,是杨老师对过去40年市场化改革的经济学分析,他试图提出一个分析中国问题的经济学新视角。——聂辉华 2019年1月7日

 

四十年我国市场化进程的经济学分析

——兼论中国模式与中国经济学的构建

 


作者: 杨瑞龙,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提  要]  过去40年,我国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努力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中国模式或中国道路的特有内涵决定了我们既无法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逻辑中找到答案,也难以在西方主流制度变迁理论中找到答案,唯有坚持直面现实的分析方法,通过对现象的深入剖析来检验和发展现有的理论,积极推进中国经济学研究范式的创新。作者在长期的直面现实研究中提出了我国制度变迁方式三阶段转换假说,即一个中央集权型计划经济国家有可能成功地向市场经济渐进过渡的现实路径是,由改革之初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逐步向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转变,并随着排他性产权的逐步确立,最终过渡到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方式,从而完成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这证明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为经济学理论的发展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中国模式、中国道路是中国经济学的创新源泉。因此,努力建设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时当代经济学者的历史使命。

[关键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制度变迁  中国模式  中国经济学

 

一、引言

 

建立在高度集权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之上的一套传统政治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其主要范本就是斯大林所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1]传统政治经济学把研究对象限定为生产关系,在生产关系中聚焦于所有制,强调要尽快提高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程度,资源尽可能由国家统一配置,实行指令性计划,限制商品货币关系,限制甚至排除物质利益刺激原则,实行平均主义分配。传统体制下经济效率低下、经济结构扭曲、官僚主义严重、短缺现象频发、劳动热情不高等弊端的愈益严重导致大家对传统政治经济学分析范式的反思,坚定了改革的决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启动了历史性的变革。在过去四十年中,我国在改革开放战略下经历了重要的经济转型:一是市场化,即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二是工业化,即从传统的小农经济向现代工业经济转型;三是国际化,即从传统的封闭国家向开放国家转型,纳入全球化进程;四是城市化,即从农业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转型。毫无疑问,市场化是经济转型的主线,改革的重心就是不断提高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学界从怀疑传统政治经济学分析范式,到学习借鉴以集权与分权为主要研究内容的东欧经济学,再到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广泛流行,我们发现传统政治经济学无法解释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需要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西方主流经济学也无法解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尽管西方主流经济学与传统政治经济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但它们在看待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不相容性上几乎是一致的,只不过论证的逻辑不一样。西方主流经济学认为,交换本质上是产权的交易,没有私人产权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没有市场,就不可能形成均衡价格,所以社会主义经济就不可能利用市场机制有效率地配置资源。传统政治经济学则把市场经济看成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品,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了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商品货币关系就自动消亡了,市场经济也就自然退出了历史舞台。

过去四十年,我国正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努力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是一场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这样一条中国道路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无论是我国的综合国力还是人民的生活水平都有显著的提高。显然,实践已经远远走在理论之前,但流行的经济学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却非常严重的。我国的市场化进程不仅是一场重要的制度变革,同时也必将迎来经济学分析框架的重要变革。伴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如何构建与现实经济相适应的经济学分析框架与范式是我们从事经济学研究学者的历史责任。


 

二、西方主流制度变迁模型无法解读中国的改革道路

 

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的市场化进程从资源配置方式角度看,实际上是从等级规则向产权规则转变。在传统计划体制下,资源配置遵循等级规则。也就是说,我们首先构建一个层层隶属的金字塔型的等级架构,再界定每一个行为人在这个等级构架中所处的位置,然后再进一步界定与这个等级位置相适应的资源配置权力。一个人所处的等级位置越高,资源配置的权力就越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遵循的是产权规则,即一个人拥有资源配置权力的大小与其所拥有的资产数量与质量正相关,你拥有的资产越多,资产营运效率越高,你所拥有的资源配置权力就越大。市场经济就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调节作用的经济,市场机制起作用的关键是存在具有明确收益预期的市场主体,市场主体的收益预期其预算约束是否硬化有关,而市场主体的预算约束是否硬化与及产权是否明晰化有关。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就是产权关系必须明晰化。

从经济学角度来解释一个转型国家应选择什么方式来完成等级规则向产权规则的转变,流行的西方主流制度经济学认为应采取推倒重来的激进式改革方式。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解释,制度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规则,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但不一定有效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它分为宪法秩序、制度安排与行为的伦理道德规范。制度的最重要功能在于通过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体行为,为竞争与合作确立基本的经济秩序。制度变迁就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在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分散决策型体制下,制度的变迁通常是由一个人或一群人为谋求在现存制度下得不到的利益而产生制度变迁的需求所引发的。所以,以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通常偏重于从需求角度研究制度变迁。制度变迁的需求决定模式假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单个行为主体总是力图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谋求确立预期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制度安排与权利界定。[2]一旦行为人发现创立和利用新的制度安排的净收益为正时,就会产生制度变迁的需求。这种需求能否诱导出新的制度安排,取决于赞同、支持和推动这种制度变迁的行为主体集合在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力量对比中是否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力量优势明显,则原有的制度安排将被淘汰,国家通过法律等形式确立有利于占支配地位的行为主体的产权规则,从而导致制度变迁。影响行为主体对制度创新需求的因素是多样的,如生产要素与产品的相对价格、宪法秩序、技术与市场规模的变化等。[2]

按照西方主流制度变迁模型,计划体制过渡到市场体制的关键是通过确立产权规则为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创造制度性条件,而产权明晰化的最大障碍就是国有企业制度及政治上的集权。因此,其开出的建立在新自由主义逻辑基础上的药方就是遵循华盛顿共识,实施激进式改革,即在政治上实行民主化,在经济上全盘推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在经济政策上的采用休克疗法。我国没有从先验的理论出发,而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选择了一条并非由微观主体在利益驱动下自发推进的市场取向改革,而是在权力中心(党中央、国务院等国家权威部门)组织与领导下,通过行政命令和法律法规自上而下推进的,采取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改革方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即通过原先等级构架中的领导人组织市场取向的改革,并在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渐扩大的过程中渐渐减小等级规则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二是增量改革,即在不率先触动既得利益格局的前提下,在边际上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三是先试点,后推广,即先在局部范围内取得改革的经验,然后再在全局范围内推广改革经验。

我把这种由权力中心自上而下推进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称为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3]这种制度变迁方式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在政府主体与微观主体共同参与的制度安排的社会博弈中,政府主体是决定制度变迁方向、速度、次序、方式的主导力量;(2)政府主体凭借行政命令、法律规范及利益刺激,在一个金字塔型的等级构架内自上而下地规划、组织和实施制度创新;(3)只有当权力中心的制度收益大于其成本时,实际的制度变迁才可能发生;(4)在不确定性和制度供给不足的条件下,为了控制风险,权力中心为制度创新设置了严格的进入壁垒,如类似于优先权的改革试点权等。在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下,权力中心提供新的制度安排的能力与意愿是决定制度变迁的主导因素,而影响权力中心制度供给意愿和能力的因素是众多的,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当属宪法秩序。宪法秩序通过对政体和基本经济制度的明确规定来界定具体制度安排的方向与形式,即具体的制度安排不能超越宪法秩序明确规定的制度创新空间。除了宪法秩序外,约束权力中心制度供给意愿与能力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制度供给成本。

按照西方主流制度变迁理论的逻辑,这样一种由权力中心自上而下推进的市场化改革将面临制度变迁目标与制度变迁方式之间的内在冲突。我国的制度变迁目标就是要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此就应贯彻产权规则。然而,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所遵循的是等级规则,即通过纵向隶属的行政系统自上而下地实施制度创新,等级规则与产权规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内在冲突。政府组织实施决策权的分散化,不管是行政性放权还是经济性放权,都将逐步瓦解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为了避免发生这种瓦解,就需维持等级制,放慢权限下放的步伐。原因在于:第一,随着放权让利或改革的推进,权威存在扩散化倾向。第二,与权威扩散化相联系,纵向隶属的等级制发生了松动,即由传统的单向依赖的等级规则演变为双向依赖的委托代理关系。第三,随着决策权的分散化,利益独立化的微观主体会用来投票,脱离有组织的制度变迁轨道。第四,下放权限的直接后果是在一定程度上引入了产权规则及市场机制。松动的等级规则与不健全的产权规则相冲突,必然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

循着西方主流制度变迁模型的逻辑,在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下,增量改革本身并不能创造出存量市场化改革的足够条件。[4]第一,增量改革并不一定能使进一步改革的社会成本递减,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使改革的阻力更大。双重体制的长期并存有可能使新旧既得利益集团纠合在一起,导致摩擦成本的上升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第二,增量改革不足于改变能决定存量改革力度和方向的既定政治力量对比格局。第三,体制增量离效率最优状态的体制选择目标可能不是更近而是更远。尽管市场化改革的起步阶段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对于以较小的成本及时推进改革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受等级规则束缚,在此方式下实现向市场经济过渡存在若干难以逾越的障碍。经济上的障碍表现为政府控制下的分权化改革将会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政治上的障碍表现为政府控制下的分权化改革将会导致政府权威得以维持的等级制的瓦解。在经济、政治双重障碍面前,权力中心将面临两难抉择。

 


三、直面现实的案例分析:地方政府在我国市场化进程中的特殊作用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逻辑,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因为受制于经济与政治的双重障碍,最终将使改革受阻。但现实中我国的市场化进程却一直在不断地深化。我们需要回答的是,当自上而下的改革面临障碍时,哪些利益主体在市场取向改革中扮演着第一行动集团的角色?我所做的江苏昆山自费经济技术开发区案例的分析回答了这个问题。[5]江苏省从20世纪80年代初实施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后,经济利益逐渐独立化的昆山政府在没有获得上级授权的条件下,建立了自费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此来招商引资,激发微观主体创造出更多生产性利润。开发区的建立大体经历以下几个阶段:从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到创建自费经济技术开发区;从自费开发区到被列入江苏省重点经济技术开发区;从省重点开发区到国务院正式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从国批开发区到对制度创新进入权的竞争。

在已有的理论分析框架中,我们无法回答以下问题:为什么当初昆山政府官员甘愿冒政治风险在没有上级授权的条件下创建自费开发区?昆山政府以什么方式突破制度创新的进入壁垒?上级政府为什么会容忍昆山创建自费开发区?通过案例分析,我发现财政包干体制的实行与地方政府行为的变化有很大的关系。

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地方政府作为行政代理人通过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不断扩大预算规模,完成上级下达的行政化目标。实行市场取向改革以后,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地方政府的预算规模主要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的财政收入规模;二是中央和地方分享财政收入的比例。由于分享比例经过一对一谈判已预先确定,且一定五年不变,所以地方政府可支配财政预算规模直接与本地社会总产出水平正相关。财政包干制实现以后,不仅仅改变了地方政府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形成了中国特有的一种竞争方式,这就是地方与地方之间的竞争,GDP就成了最重要的度量指标,发展本地经济就成为地方政府官员的强烈冲动。地方政府官员成了政治企业家,即他们在政治系统里面活动,但是他通过谋求本地经济的发展来达到政治升迁的目的。随着行为模式的变化,地方政府具有追求本地经济快速增长以及响应获利机会进行制度创新的动机。

经济利益独立化后的地方政府具有通过制度创新来营造有利于本地经济发展环境的动机,但这种创新需求并不是容易被满足的。因为,在改革权纵向配置的条件下,上级政府通常依据社会总产出与垄断租金最大化双重目标制定制度创新方案,并一般偏好于选择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推进改革的非平衡改革战略,即就改革的空间来说,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策略;就改革的时间安排来看,从增量改革推进到存量改革。获得改革优先权的试点单位通常可以在承担较小改革成本的条件下获得双重收益:一是由优惠政策带来的额外收益;二是改革先行一步的体制优势带来的制度收益。进入壁垒的存在,使这些收益具有垄断租金的性质,获得该租金的必要条件是从上级政府那里获得制度创新的优先权。

显然,个人或企业试图直接突破由上级政府设置的制度创新进入壁垒是很困难的,他们只能通过其所隶属的上级主管部门向上级政府间接显示其制度创新的需求。事实上,地方政府作为纵向制度安排的行政代理人,既有动机也有能力为谋求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而与上级政府讨价还价。当时的昆山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发展,通过设立自费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造了一个比其他地方更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的规模,从而在地方竞争中占得先机。问题是,当昆山政府的自发制度创新需求与上级政府的初始制度供给意愿不一致时昆山政府是如何在给定的体制条件下突破上级政府设置的进入壁垒的?上级政府为什么会从最初容忍到最终追认昆山政府自发的制度创新活动?昆山案例显示了地方政府自发制度创新的具体路径:(1先做不说。为了谋求有利于本地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昆山政府通过游说或者找关系,使管制进入权的关键人对昆山政府设立自费开发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从而悄悄地突破进入壁垒;(2做了再说。自费开发区的建立大大提升了昆山招商引资的力度,刺激了本地的经济发展。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昆山开始有意识地通过各种渠道来自发制度创新的绩效,希望通过制造声势和既成事实来获得上级政府的认同,争取获得正式的进入权;(3)领导批示或题词,由地下转入地上。上级领导对于地方政府从事的制度创新能否正式认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地方政府会想尽办法让上级领导在正式或非正式的场合表态,使其悄悄干的合法化,如请上级领导来当地视察,促其题词,或向上递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赞同批示,然后对外宣传上级领导的题词和批示。从某种程度上说,上级领导的题词或批示就是一种非正式的产权保护;(4先养儿子,再领结婚证。地方政府未经授权实施的制度创新一开始是个私生子,尽管它可能已获得上级或媒体的赞许,但如果报不上户口,其实施的新产权规则就得不到国家的保护。因此,地方政府会以增缴部分收益增量为代价,通过各种关系补办结婚证,为私生子报上户口,使其自发的制度创新获得上级政府的正式认可。

上级政府在多大程度上能容忍乃至追认地方政府的自发制度创新行为,除了取决于地方政府基于经济实力的谈判能力外,还有两个因素。一方面与权威扩散化程度有关。所谓权威扩散化是指下级政府利用上级政府授予的权威去做并未授权于它去做的事情。在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中,正式制度规则的实施成本与权威扩散化的程度成正比;另一方面,它还取决于在地方政府为追求潜在制度收益而逐渐改变的制度结构中,上级政府从中获得的收益是否大于维持对进入权管制的成本。当地方政府愿意用上缴部分额外收益来换取上级的事后追认,而上级政府为保护旧的产权结构的成本大于其从新产权规则中获得的收益时,就会容忍和追认地方政府为追求更多的生产性利润所从事的制度创新活动。

昆山案例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随着放权让利改革战略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的实施,拥有较大资源配置权的地方政府成为同时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政治组织。地方政府经济实力的提高所引起的谈判力量的变化导致了重建新的政治、经济合约的努力。当利益独立化的地方政府成为沟通上级政府的制度供给意愿与微观主体的制度创新需求的中介环节时,就有可能突破上级政府设置的制度创新进入壁垒,从而使上级政府的垄断租金最大化与保护有效率的产权结构之间达成一致,导致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化。我把它称之为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

 


四、中国特色的市场化改革道路与重塑改革动力机制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官员及微观主体在供给主导、中间扩散和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阶段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从而使制度变迁呈现阶梯式渐进过渡特征。中央政府之所以选择渐进式的改革方式,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面临信息不充分问题,从而才摸着石头过河。地方政府参与制度创新为中央政府创造了一个低成本、低风险的知识传递和积累机制,从而加速了中央政府对市场经济在意识形态上的认同。地方政府参与制度创新大大降低了改革演变成爆炸式革命的可能性,并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官员和微观主体的互动中使渐进式市场取向改革保持连续性,并具有帕累托改进效率。地方政府在市场取向改革中扮演主动参与者的角色使中国的制度变迁呈现阶梯状,从而减弱了制度遗产对渐进式市场取向改革的约束。[6]

地方政府在向市场经济的渐进过渡中扮演着主动谋取潜在制度净收益的第一行动集团的角色。地方政府官员的政治升迁一般需要通过本地经济发展水平来实现,从而具有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特征。尽管地方政府在实施制度创新时同样会面临维护等级规则与引入产权规则之间的冲突,但在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分享比例已定的条件下,不仅地方政府追求可支配财政收入最大化目标依赖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而且政府的垄断租金最大化目标(主要表现为职位的升迁、权力的稳定性、对资源的支配力及灰色收入等)的实现也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这又依赖于企业的扩张和效率的提高。所以,地方政府在界定和保护产权时更偏重于效率,并通过追求效率获取垄断租金,从而有助于化解等级规则与产权规则之间的冲突。

在通过行政性放权让利推进市场取向改革的条件下,市场竞争首先表现为地方之间的竞争,然后才表现为企业之间的竞争,即地方政府将努力凭借其行政权力及经济实力助本地企业一臂之力,从外部吸引稀缺资源,并帮助推销本地产品。地方政府的这种市场竞争行为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具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尤其是当本地尚无法突破上级政府设置的制度创新进入壁垒而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时更会如此;另一方面,它又会充分利用各种政策创造优惠的投资环境,有意愿界定与保护产权,吸引资源的流入。

显然,地方政府为了在与其他地方的竞争中吸引更多的资源,刺激本地的经济发展,除了要求上级给予优惠政策外,也具有通过突破制度创新的进入壁垒构建一个相对有效率产权结构的动机,期望通过有效的产权保护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与内资的流入,通过明确微观主体的投资收益预期激励其创造更多的生产性利润,从而扩大地方政府的剩余分享额。当这种由地方政府推动的制度创新有助于激励行为人创造更多的生产性利润时,则社会中的特殊利益组织或集团的寻利活动未必一定会降低社会效率和总收入,而是也可能导致帕累托改进。

在上级政府对制度创新的进入权进行管制的条件下,尽管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就决策权的分享及剩余索取权的分配方面存在冲突,但在如何争夺与优先进入权相联系的垄断租金方面存在很强的相互依赖性。这种合作博弈的实质就是企业在地方政府的帮助下,通过突破进入壁垒获得潜在制度收益,进而地方政府也分享这一收益。因此,地方政府与企业合作突破进入壁垒的过程实际上是通过明晰产权关系实现外部利润内部化的过程,它客观上推进了企业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的转变。这就是为什么在改革先行地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总是先行一步,企业捕捉盈利机会的能力强一些的原因所在。

当制度变迁由命令控制转变为谈判协调时,地方政府在我国市场化进程中就将产生双重效应:一是由优先进入权带来的垄断租金将诱发地方政府的寻利活动。只要一地突破进入壁垒,其他地方就会群起模仿。随着进入壁垒的全线被突破和垄断租金的消失,上级政府在制度供给中的主导地位就弱化了,它主要起到事后追认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实施的制度创新行为;二是制度创新的中间扩散过程实际上是确立排他性产权的过程,即通过明确微观主体的收益预期实现外部利润的内部化,使地方政府和企业分享的剩余额同时增加。一旦企业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就希望限制政府干预其自主捕捉市场盈利机会的行为,包括制度创新活动。地方政府尽管仍然具有控制企业的动机,但随着排他性产权的确立,政府控制企业的成本非常高,而采取无为而治的策略反而可以增强企业的活力,政府也可从中分享更多的剩余。从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地方政府会约束不合理的行政干预。一些改革步伐迈得较快的地区在产权制度改革到一定阶段都提出了小政府、大社会的口号,政府职能的转变明显要比改革相对滞后的地区要快。

由此我提出了我国制度变迁方式三阶段转换假说:一个中央集权型的计划经济国家有可能成功地向市场经济体制渐进过渡的现实路径是,改革之初的中央政府主导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逐步向地方政府主导的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转变,并随着排他性产权的逐步确立,最终过渡到与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相一致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方式,从而完成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7]

在存在制度创新进入壁垒的条件下,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假说能较好地揭示为什么政府主导的改革能导致实际的市场化进程。然而,当我们从规范分析的角度来评判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进程时,我们将发现该制度变迁方式所产生的政企合谋式的市场化改革也带来了很大的问题。政企合谋尽管为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提供了动力机制,但也产生了一系列负效应,包括行为失范、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腐败越演越烈、打擦边球式的潜规则蔓延,资本和劳动的冲突等等。例如,政治企业家行为规范的模糊化导致腐败现象日趋严重;地方政府官员对GDP的盲目追求导致对资源、环境、社会等问题忽视,导致地方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下降;地方与地方之间竞争的加剧导致地方封锁,产生了所谓的诸侯经济现象等等。[8]

政企合谋所导致的一系列负效应的产生以及我国经济增长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使得地方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方式遇到了新的挑战:(1)政府主导型改革迟缓了结构调整。在面对传统增长要素衰竭、潜在增长率下降、外部环境趋紧的大背景下,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培育新的增长要素、矫正结构扭曲、提升经济增长质量至关重要。由于新的增长模式构建,内需持续增长更多依赖市场引导,政府主导可能破坏市场导向型经济结构的调整。(2)利用原有组织推进改革会遇到越来越大的阻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原有组织可能与某些市场主体结盟,形成了特定的利益集团,既得利益者继续改革的动力已经在衰减。(3)增量改革的实施空间越来越小。新的增量改革常常是非帕累托改进,一部分人将在改革过程中利益受损。新的改革要求约束政府权力,增加政府透明度,这些都会损害官员的个人利益。(4)先试点,后推广的改革模式难以持续。改革试点权在行政系统中配发在调动地方政府的改革积极性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为试点权会带来垄断性制度收益。但是随着经济发展,这种试点造成的寻租行为日益严重,从而扭曲了市场化改革的真实成本与收益。

这几年针对政企合谋所产生的种种负面现象,我们开始坚决的反腐败,毫无疑问这是正确的。然而,这种铁腕反腐败在极大改善了社会风气、大大提升了党的威信的同事,过去那种政商关系下地方政府官员与企业家通过合谋来竞争改革优先权的激励相容机制发生了变化,从而行政权主导下的改革动力机制相对就发生了变异。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基于从改革中获得的收益小于改革带来的风险,从而为了规避风险,存在懒政、慵政的现象。显然,无论是实施创驱动发展战略,还是通过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都依赖于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然而,当前的改革普遍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究其原因,还在于改革的动力不足。因此,在反腐倡廉取得战略性重大胜利之后,在稳增长的基础上积极构建新一轮大改革、大调整的激励相容的动力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重塑市场化改革的动力机制关键是要重新理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权力边界,建立新型的政商关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新经济体系,从利益关系调整的过程中寻找改革的动力,调动各方的积极因素,促进改革不断推进。(1)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权利边界,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需要政府提供相应的服务,政府必须从增长型政府向发展型政府转变。通过政府自身改革,打破政府、企业和家庭之间的传统利益分配格局,转变政府职能,避免政府与民争利。(2)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在分类改革的逻辑下推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该抓的要抓好,该放的政府要坚决地退出;二是经济发展民营经济,保护私人产权;三是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3)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重点是要素价格体系的完善与金融体制的改革,核心是金融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中央银行独立化。(4)积极推进社会改革。经济发展必须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社会结构变化主要表现在:随着网络发展和信息传播扩散,对自我利益的感受和追求增强;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关系的互动性,相互影响性增强,从原来分割的局面日益融合;社会成员的利益日益多元化,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逐渐加剧,要求多样,灵活的社会政策与之相统一。这要求经济层面的改革需要体现来自居民自下而上的需求。自下而上的需求更能反映居民自我利益的分布,多元化格局与发展的灵活性需要。要鼓励居民参与政策的设计和政策实践的反馈,同时,要完善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在内的整个分配体系,通过城市化和区域发展政策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制。[9]

 


五、结语:中国模式与中国经济学的创建

 

中国市场化改革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既不是枝支末节的调整,也不是改旗换帜的颠覆,而是对传统计划体制的根本性变革,从而走出了一条中国化的改革道路。这一中国模式大体具有以下主要特征:关于改革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于基本制度框架,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关于经济运行机制,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关于改革方式:坚持在党中央领导下渐进推进改革,处理好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之间的关系;关于改革的环境,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

中国模式中国经验中国道路正在受到全世界日益广泛的关注。但是,我们难以在现有的理论分析框架与逻辑下清晰地从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改革道路、开放道路与发展模式中概括与提炼出一般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因为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所谓理论是指人们由实践概括出来的关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知识的有系统的结论,它对人们未来的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借鉴与参考价值,但由于实践本身是不断变化的,理论就需要根据实践的变化及时进行创新。真正有生命力的理论并不是指那种从书本到书本、从概念到概念的纯粹思辨逻辑,而是指那种源于实践又回到实践最后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理论结晶。改革开放的实践所提出了很多疑难问题显然无法从现成的理论著作中找到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我国的改革之路既无法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逻辑中找到答案,基于社会人假设与整体主义阶级利益分析方法的分析范式难以推导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要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也无法在西方主流经济学中找到答案,基于经济人假设与个体主义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的分析范式难以推导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有制为主、人民本位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特征。

我国的改革经验告诉我们,无论是照搬照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个别结论还是照搬照抄西方经济学的定理都是危险的,而是应该跳出原有的思维定式,突破原有的理论框框和教条,立足现实,面向实际,解放思想,通过对现象的深入剖析来检验和发展现有的理论,积极推进中国经济学研究范式的创新。理论创新需要坚持直面现实与问题导向的研究态度和方法,也就是说的,当理论与实践发生冲突时,让理论联系实际,而不是让现实适应理论。直面现实式的研究并非是不要理论,而是从我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特殊现象入手,通过对现象的深入剖析来检验现有的理论。如果现有的理论不足以回答所隐含的问题,那就需要我们反思理论本身,直至根据现实修正理论。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为经济学理论的发展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中国模式、中国道路是中国经济学的创新源泉。在这种情况下,总结中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经验,从理论上科学地回答新的历史阶段提出的一系列新问题,推动经济学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努力建设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对于我国经济学学科的建设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 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2.

[2] 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1994.

[3]杨瑞龙论制度供给[J]. 经济研究, 1993, (8).

[4] 杨瑞龙论我国制度变迁方式与制度选择目标的冲突及其协调[J]. 经济研究, 1994, (5).

[5] 杨瑞龙. “中间扩散的制度变迁方式与地方政府的创新行为[A]. 张曙光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二集)[C].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

[6] 杨瑞龙杨其静阶梯式的渐进制度变迁模型——再论地方政府在我国制度变迁中的作用[J]. 经济研究, 2000, (3).

[7] 杨瑞龙我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兼论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J]. 经济研究, 1998, (1).

[8] 杨瑞龙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第三版)[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8.

[9] 杨瑞龙内需可持续增长的结构基础与政策选择[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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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辉华

聂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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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崇仁县人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系博士后。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科研处副处长。 聂辉华官方网站:白鲨在线(www.niehuihua.com);E-mail:niehuihua@vip.163.com;微信公众号聂氏政经评论(ruc_nie)。 【媒体转载本人博客文章,必须获得本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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