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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腐败不利于长期经济增长,那么反腐败是否会促进经济增长呢?答案是不一定。这取决于反腐败的“正确打开方式”。最近我和博士生李琛在《世界经济》发表的这篇文章,试图探讨反腐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我们构建了一个国企和民企进行混合寡头竞争的模型,假设进入管制是导致腐败的主要原因,并假设国企更加看重就业,而民企追求利润最大化。关键的逻辑是,如果去除管制,民企会挤占国企的市场份额,这会减少政府的税收,但会增加总产量。因此,如果就业形势较好,政府会采取治标的反腐败方式,即只打击腐败但保留管制,这会保护国企利益,减少总产量和提高物价。如果就业形势特别困难,政府将采取治本的反腐败方式,即去除管制,从而根除腐败的土壤,这会导致社会总产量提高和价格降低。言下之意,如果经济形势和就业压力不是特别大,政府仍将采取治标为主的反腐败方式。下面是论文的摘要、导论部分。——聂辉华 2017年9月24日
 
进入管制、腐败与反腐败政策
 
文 | 聂辉华 李琛 
 
摘要:本文构建了一个行业进入管制的混合寡头模型,研究了政府在不同制度环境下的最优反腐败政策。我们发现:(1)当腐败成本很低且政府对就业重视程度较小时,政府的最优政策是治标(打击腐败但保留进入管制);(2)当政府对就业重视程度非常大时,不论腐败成本高低,政府的最优政策都是去除管制;(3)当政府对就业重视程度较大且腐败成本较低,或政府对就业重视程度较小且腐败成本较高时,保持现状是最优选择;(4)治标政策导致的社会总产量最低、价格最高,去除管制政策导致的社会总产量最高、价格最低,保持现状政策的结果处于两者之间。本文的结论对于当前的反腐败政策和简政放权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启示。
 
关键词:腐败 进入管制 反腐败 混合寡头
 
一、导论
 
腐败是一种世界性现象,也是世界各国面临的治理难题。在导致腐败的诸多原因中,过多的政府管制被认为是一个主要原因(Bardhan,1997) 。 适度的管制是必要的,但过多的管制滋生了官员的权力,人为地制造了市场稀缺性,扭曲了生产要素或产品的价格,同时为在位企业提供了某种程度的垄断租金,所以很容易导致官员索贿和企业行贿。Djanko等(2002)通过分析1999年全世界85个国家或地区开办新企业的手续,发现进入管制越多的国家或地区,腐败越严重。中国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在生产要素市场、产品准入、新企业进入以及产业政策等很多领域仍然存在比较严格的政府管制,而且经济领域的多数管制都是针对民营企业设置的。例如,电力、电信、交通、油气、市政公用、养老、教育等领域仍然存在很多对民营企业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 。 这些存在政府管制的领域产生了很多腐败现象。根据媒体报道,从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不到一年之内,国有银行系统涉嫌贪腐的高管高达127人,其中支行行长大约一半,绝大部分是因为受贿 。 因为以银行业为主的融资体系和金融行业的进入管制,使得国有银行高管成为渴望资金的民营企业的腐败对象。十八大以来,中央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腐败运动。既然管制是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有必要从管制的角度来讨论腐败的后果以及最优的反腐败政策。这正是本文的主要任务之一。
 
中国经济体系的主要特色之一是国有企业占据主导地位,民营企业必须在许多领域与国企进行竞争。已有的文献发现,腐败对国企和民企的生产率和绩效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当存在进入管制时,国企可以凭借其身份及其与政府的特殊关系避开管制,而民企可能会利用腐败手段来避开管制(聂辉华等,2014;Jiang和Nie,2014)。从逻辑上看,反腐败政策会减少民企和官员之间的寻租空间,因此会影响民企的绩效以及与国企的竞争格局,进而影响国企的绩效和社会总福利。然而,目前很少有文献分析反腐败政策对国企和民企有什么不同的影响。本文的第二个任务,就是分析反腐败政策对民企和国企的影响渠道以及对社会福利的影响。
 
本文构建了一个混合寡头模型来分析最优的反腐败政策及其对企业绩效和社会福利的影响。模型假设,政府对某行业实施进入管制,一个代表性国企是该行业的在位企业,一个代表性民企可以通过向主管官员行贿进入该行业(此时腐败发生了),并与国企进行古诺(Cournot)产量竞争。面对进入管制导致的腐败问题,政府有三种政策:第一种是保持现状(keeping status quo),即存在管制和腐败,此时民企与国企进行古诺竞争,这是我们政策比较的基准点;第二种是“治标”(treating symptoms),即保留进入管制,但是打击腐败行为,此时只有国企是在位企业,民企无法通过贿赂官员进入市场;第三种是去除管制,民企可以合法进入市场并与国企进行古诺竞争,从而不存在腐败行为,这可以看做是一种“治本”(treating the root)策略。
 
我们对三种反腐败政策进行了比较。我们假设国企同时关心利润和营业收入,这导致关心税收和就业的政府高度依赖国企的相对贡献。相较于保持现状,政府通过治标政策可以从国企得到更多的税收和就业,但同时减少了来自民企的税收和就业,而去除管制政策则相反。因此,政府的最优反腐败政策必须在国企和民企各自创造的税收和就业之间进行权衡取舍。通过模型分析和数值模拟,我们得到了关于最优反腐败政策的几个主要结论:(1)当腐败成本很低且政府对就业重视程度较小时,政府的最优政策是治标;(2)当政府对就业重视程度非常大时,不论腐败成本高低,政府的最优政策都是去除管制;(3)当政府对就业重视程度较大且腐败成本较低,或政府对就业重视程度较小且腐败成本较高时,保持现状是最优选择;(4)治标政策导致的社会总产量最低、价格最高,去除管制政策导致的社会总产量最高、价格最低,保持现状政策的结果处于两者之间。
 
本文的研究从三个方面对现有文献有所贡献。第一,本文通过研究反腐败政策对国企和民企的不同影响,丰富了关于反腐败政策的研究成果。关于腐败的研究,主要关注腐败的原因和腐败对经济效率的影响(Aidt,2003;Svensson,2005;Banerjee等,2013;聂辉华,2014),很少关注反腐败政策的内生化。关于反腐败政策文献不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视角。(1)官员的流动性。Choi和Thum(2003)构建了一个动态腐败的模型,发现不稳定的官员任期会阻碍官员对企业进行差别化索贿(价格歧视),因此不定期调任官员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反腐败手段。与此相关,陈刚和李树(2012)利用1998-2009年中国的省长、省委书记交流样本和各省腐败案件数,发现官员交流确实可以降低流入地的腐败程度。(2)激励机制。一些学者发现薪酬改革能够减少官员或企业高管的腐败行为(万广华和吴一平,2012;陈信元等,2009;徐细雄和刘星,2013)。(3)政治周期效应。聂辉华和王梦琦(2014)利用2003-2013年中国厅级以上腐败官员的查处数据,发现在全国两会以及春节期间,腐败官员被查处的概率更低,这说明中国的反腐败存在明显的政治周期效应。类似地,倪星和孙宗锋(2015)的研究发现政府换届年份的反腐败力度会显著降低。(4)反腐败政策的动态变化。孙刚等(2005)认为,社会计划者初期会容忍一定程度的腐败,等社会产出增加到一定水平时再加大反腐败力度,因此会出现腐败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型曲线 。 本文在两个方面与上述文献不同。首先,本文讨论的反腐败机制不同,认为最优的反腐败政策内生于去管制(deregulation)带来的产出增加和国企税收及就业减少之间的权衡取舍。其次,本文还讨论了反腐败政策对国企和民企带来的不同影响,而现有文献在这方面几乎是空白。这是本文的主要贡献。
 
第二,本文将管制与腐败和反腐败联系起来,拓展了管制经济学(regulatory economics) 的文献。区别于传统的管制经济学(Stigler,1971),新管制经济学引入信息不对称假设,刻画了基于激励机制的最优管制政策(Laffont和Tirole,1986)。但是新管制经济学并没有专门考虑官员的腐败问题,而一旦引入腐败视角,基于标准契约理论的收益率管制或成本加成定价政策很可能失效。此时防范合谋的最优激励机制要求设立多个管制机构或者限制管制者的自由裁量权(Laffont和Tirole,1993)。Bardhan(1997)认为,既然更多管制带来了更多腐败,因此最有效的反腐败政策就是将被管制的活动合法化。本文将管制与腐败问题结合起来,发现管制和反腐败之间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如果政府对就业重视程度不大,即便管制会带来腐败,政府也不会去除管制;反之,当政府对就业重视程度很大时,政府才会去除管制。因此,即便管制会带来腐败,也不一定意味着政府会放松管制。
 
第三,本文在反腐败背景下构建了一个混合寡头模型,为我们理解国企和民企的市场竞争提供了一个新政治经济学的视角。经典的混合寡头模型通常分析国企和民企的市场竞争格局及其对社会福利的影响(Merrill和Schneider,1966;刘瑞明和石磊,2011);或者国企和民企的相对效率和社会福利水平对国企民营化程度的影响(Matsumura,1998;孙群燕等,2004)。而本文研究了不同的反腐败政策对国企和民企竞争格局和社会福利的影响,从而扩展了混合寡头模型的研究视角。
 
本文余下部分结构如下:第二部分构建了一个混合寡头模型,并讨论了反腐败政策的内生决定和社会福利影响,第三部分是关于模型的拓展分析,第四部分进行总结。
 
(其余部分略)
 
本文发表于《世界经济》2017年第8期。
全文链接:http://www.niehuihua.com/a/zuopin/xueshulunwen/2017/0830/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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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辉华

聂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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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崇仁县人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系博士后。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科研处副处长。 聂辉华官方网站:白鲨在线(www.niehuihua.com);E-mail:niehuihua@vip.163.com;微信公众号聂氏政经评论(ruc_nie)。 【媒体转载本人博客文章,必须获得本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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