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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11日召开的会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此前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也提到“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
 
短短一个月内,接连提及、出台“反垄断”举措,这释放出什么信号?
 
“《反垄断法》颁布实施12年来,国内经济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到今天,要推动其长期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快完善监管机制。”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聂辉华表示。
 
随着一系列反垄断举措的推进,业内人士认为这代表互联网强监管时代的到来。
 
对此,专家建议,一方面要引导资本进入实体经济,进入到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另一方面要破除阻碍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的“玻璃门”“弹簧门”等,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到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基建等领域。
 
《反垄断指南》提出,着力预防和制止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引导和激励平台经营者将更多资源用于技术革新、质量改进、服务提升和模式创新。
 
对垄断行为是“预防和制止”,对创新行为则是“引导和激励”,政策导向一目了然。
 
事实上,如今在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监管难题,很大程度上正是来自创新迭代速度超过监管完善的速度。
 
“数字经济发展这么快有三个原因:市场规模大,利用技术的后发优势,发展环境相对宽松。”聂辉华说。发展环境宽松的另一面,就是在数字经济突飞猛进的同时,对这一新兴领域的监管相对不足。
 
一个例证就是,自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以来,尚未有大型互联网企业因为垄断问题遭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粤评君认为,这在加速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的同时,也出现了押金退还难、消费者权益保障难等问题,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这往往和监管的“缺位”“错位”有关。
 
聂辉华举例说,在数字经济中,互联网企业巨头通过大数据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歧视”,在传统的监管中难以找到垄断处罚依据。在新经济新业态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完善监管是一个重要课题。
 
从《反垄断指南》到最近中央层面的连续表态可以看出,这一问题已经引起高度重视,监管“缺口”正在加速补上。
 
“我们欢迎竞争、鼓励竞争,竞争中谁的服务好就选谁。但我们反对无序竞争,反对以本伤人、为竞争对手带来麻烦。”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所长白明表示,资本扩张是符合经济规律的,但是要尊重相应的法律法规,讲究商业道德,有社会责任感。
 
无论是阿里还是腾讯、京东,这些互联网巨头不仅自身建立了规模巨大的平台经济,其在各个行业的投融资活动,共同组成了一个相互交叉的复杂经济网络。近年来,对其中存在遏制中小企业创新的危险,一直声音不断。
 
今年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网信办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包括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京东、字节跳动等27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出席会议。
 
4天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反垄断指南》,对不公平价格行为、限定交易、大数据杀熟、不合理搭售等情况进行了明确界定。
 
粤评君认为,这充分说明,监管举措更多着眼于规范市场秩序,线上经济本身仍是创新发展的重要领域。
 
“如果平台经济缺乏监管,可能会抑制中小微企业发展,对创新发展不利。”中国人民大学竞争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法学院教授杨东表示。他长期关注反垄断工作,早在2014年就参与全国人大财经委以及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委托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和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的立法起草研究工作。
 
杨东认为,数字经济是发展大势所趋,但是如果极少数平台一家独大,很多小企业可能发展受阻。与此同时,数据已经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资源,被少数企业垄断后容易造成收入差距拉大等问题。
 
他对粤评君表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既要鼓励数据的集中和共享,鼓励平台做大做强,为数据治理赋能,又要重构数字经济理论和规制体系,形成反不正当竞争、电子商务、反垄断等领域分层次的数字经济竞争法体系,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弱化事后处罚措施,这将助力增强我国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一句话概括,反垄断,就是通过完善监管机制,鼓励更高质量的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向着更加健康、更具竞争力的方向发展。
 
近段时间,互联网企业以团购模式进入社区菜场,成为各方热议的话题。
 
这个现象的背景之一是,数字经济的发展,叠加今年疫情的特殊背景,线上经济发展之快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广东省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10月,广东的商品零售有四分之一在网上实现,在线零售同比增长超过20%。
 
然而,当“1分钱一袋食盐”“9毛钱一份青菜”“1分钱一个橙子”给消费者带来短期“让利”的同时,社区菜农空间受挤压,超低价噱头实惠有限等问题,也广受关注。
 
毕竟,从网约车到团购再到共享单车,互联网巨头在各行业的“烧钱大战”获取市场地位已经成为众人皆知的套路。
 
“互联网企业进入菜场属于市场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要打击其中存在的垄断行为。”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表示,要鼓励企业创新,不应反对企业利用技术创新通过正当竞争获取的市场地位,但要反对利用垄断的市场地位侵犯中小企业和民众合法权益的垄断行为。
 
刘志彪告诉粤评君,要引导企业将更多资源聚焦在创新上,创新有大有小,但最终都要落脚在为社会创造财富、便利民众生活。
 
长期以来,“放任不管”或“一管就死”的两个极端就是困扰市场监管的重要难题,粤评君认为,在新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必须放管结合,并找到合理的平衡点,才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文章来源于《南方日报》,王彪、昌道励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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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辉华

聂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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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崇仁县人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系博士后。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科研处副处长。 聂辉华官方网站:白鲨在线(www.niehuihua.com);E-mail:niehuihua@vip.163.com;微信公众号聂氏政经评论(ruc_nie)。 【媒体转载本人博客文章,必须获得本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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