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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应该被法律禁止吗?——考验你的经济学逻辑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企业与组织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聂辉华

出品 | 搜狐商学院

 

近年来,“大数据杀熟”问题一直备受大众关注。一些企业利用个人信息搞大数据“杀熟”,对不同群体进行差别定价,实行“价格歧视”,让消费者十分反感。美团、携程等互联网企业对用户大数据杀熟都曾被推上风口浪尖。

那么,大数据杀熟是否就是价格歧视?搜狐财经连线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企业与组织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聂辉华。聂辉华指出,单纯的“价格歧视”并不一定侵害消费者权益,它更多的只是电商经济一种特殊的营销手段。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只有正确认识“大数据杀熟”现象,才能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益是否被侵害以及如何去维权。“价格歧视在经济学中是合理的,即针对不同的客户收不同的价格。”

聂辉华举例称,看电影的时候会发现周五和周末的票价较贵,周一到周四的票价却很低,“这就是价格歧视,这是很正常的供给和需求调整的结果,是市场认可的。”

聂辉华表示,营销策略层面上看,对不同消费者提供不同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不同需要,给消费者提供的价值和效用也是不同的,因此对同一产品,在不同市场,针对不同需要实施不同价格,是合理的。价格歧视是符合商业逻辑的正常的营销策略。“消费者之所以愤怒是因为大家对于价格歧视的接受程度有差别。比如大家比较能接受的是按时间定价、按高峰期定价,或者按群体定价等。”

聂辉华指出,消费者不能接受大数据杀熟,更多是感情上,跟经济效益没有关系。消费者很难发现企业存在大数据杀熟的违规行为,因为大数据杀熟跟普通的价格歧视没有本质的区别,无非是手段不一样。“过去只能对人群进行粗略划分,然后决定给消费者推销贵的东西还是便宜的东西。现在企业有大数据了,直接就知道你有钱没钱。无非是大数据把过去隐性的价格歧视具体化了。”

最后,聂辉华建议,不应该去指责大数据杀熟,而应该培养更多的竞争,有了足够的竞争,厂商就自然会倾向于让利更多给消费者。“如果没有竞争,就算不允许大数据杀熟,也可以用普通的方法来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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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崇仁县人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系博士后。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科研处副处长。 聂辉华官方网站:白鲨在线(www.niehuihua.com);E-mail:niehuihua@vip.163.com;微信公众号聂氏政经评论(ruc_nie)。 【媒体转载本人博客文章,必须获得本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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