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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来讨论一个非常有争议的法律判决。今年2月19日,英国最高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认为优步(uber)司机属于优步公司的工人,而不是独立承包商。为什么说这是非常有争议的呢?滴滴司机和滴滴公司的关系,到底算不算是雇员与雇主的关系?关于这一问题,国内法院做出了不同的判决。
几年前,两名优步司机向法院起诉,他们声称自己是优步雇佣的工人,因此有权获得最低工资、假日工资和休息时间等就业权利。2016年,一个英国地方法院做出了有利于这些司机的裁决。优步当然表示不服。它认为司机是自我雇佣人员,平台只是充当一个“中介”,通过一个应用程序将他们与乘客联系起来。官司一路打到了英国最高法院。今年2月19日,英国最高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认为优步司机是工人而非独立承包商。理由主要是五点:第一,顾客是通过优步软件叫车的,优步决定了价格。第二,司机给顾客提供的服务内容是由优步决定的,不是由司机决定的。比如,司机不能随意偏离导航。第三,司机一旦登陆优步软件,就不能随意退出,否则会被惩罚。第四,司机的服务质量由优步根据顾客反馈决定。第五,司机不能和乘客直接交易,必须通过优步收钱。总之,优步对司机拥有明显的控制权,因此优步就是司机的雇主,两者不是市场上的承包关系。
优步和司机的关系,属于典型的企业理论问题。过去,我讲企业和市场的差别时,学生们有时不知所云,而企业家和管理者认为这个问题无足轻重。英国的案例告诉大家,对企业和市场的区分,很可能会决定了企业的命运。想象一下,如果所有平台公司被认为是司机、骑手、外卖员的老板,我估计很多平台要面临倒闭的风险了,因为成本将急剧上升。起码,你想象一下,这要交多少五险一金?你看,经济学理论有可能决定了企业的生死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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