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得了诺奖?
北京时间晚上6点左右,瑞典诺贝尔基金会宣布,将202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米尔格罗姆(Paul R. Milgrom)和威尔逊(Robert B. Wilson),以表彰他们“对拍卖理论的改进和新拍卖形式的发明”。两位经济学家都是美国人,而且都是斯坦福大学的经济学教授。有趣的是,威尔逊是米尔格罗姆的导师,但是经济学诺奖通常是按照姓氏音序排名的,而不是根据资历排名。除了今年共同得奖的米尔格罗姆,之前得奖的霍姆斯特朗(Bengt Holmstrom)和罗斯(Alvin E. Roth)也是威尔逊的学生。这么算起来,威尔逊已经有三个学生获得诺奖了!师生总共有4人获奖,我估计这在经济学界绝对是空前的。
尽管米尔格罗姆和威尔逊很早就在博弈论和拍卖理论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今年很多人都没有猜到最终获奖的会是他们两位。其实,猜测诺奖是一项风险很高、赢面很低的事情。因为诺贝尔经济学奖通常授予几十年前的重大原创性经济学理论。据统计,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经济学家,得奖时平均年龄为63岁。这就意味着,重大理论的提出时间和获奖时间之间的对应关系非常模糊,而且潜在的获奖者人数太多了。我估计,自认为或者被认为能够获得诺贝尔奖经济学奖的人,能够从人大西门排到长安街上,但是每年只能最多有三位经济学家获奖,得奖的概率其实是很低的。比如,今年获得诺奖的两位得主,米尔格罗姆72岁了,而威尔逊已经83岁了。他们俩获奖的成就至少应该是他们大约30年前的经济学理论,你说大家怎么猜得准?
有一点要说明一下,诺奖只颁发给活着的并且精神正常的经济学家,死去的或者精神不太正常的经济学家,是不能获得诺奖的。因此,每年等待诺奖最焦虑的人,肯定不是我们这些“吃瓜群众”,也不是每年坐在新浪财经嘉宾室里预测得奖的人,而是那些自认为早该得奖但却时日无多的人。因为每次一错过,就意味着又要熬一年。据说,2019年就有一位哈佛著名经济学家因为错失诺奖,郁闷得上吊自杀了。从这个意义上讲,诺奖其实客观上鼓励了经济学家锻炼身体,因为身体不行,诺奖肯定没戏。当然了,身体行,诺奖也不一定有戏。
今年的诺奖是干什么的?
根据诺贝尔基金会的介绍,米尔格罗姆和威尔逊的主要贡献是,“对拍卖理论的改进和新拍卖形式的发明”。我不是拍卖理论专家,但是因为我每年在人民大学给研究生讲授《契约理论》时都会专门介绍拍卖理论,而且我最近在“看理想”APP的节目《不完美世界的博弈:契约经济学35讲》也有专门的一章介绍拍卖理论,因此也算对拍卖理论略知一二。
拍卖理论是将博弈论应用于市场化的资源分配,是一种定价方式。如果你看学术论文,会发现拍卖理论充满了数学模型,普通人肯定是看不下去的。但实际上,拍卖是我们生活的世界中最常见的经济现象之一。
我们经常看到关于古董、字画以及矿产资源的拍卖,看上去都是非常“高大上”的项目。其实,拍卖是人类最古老的交易方式。在一个农贸市场上,只要有两个顾客同时购买一棵大白菜,他们之间就存在竞价关系。当多个顾客为一件商品竞价时,拍卖就出现了。政府招标或者采购也是一种拍卖,不过它是一个相反的过程,遵循“价低者得”的规则。总之,不仅易趣、淘宝上的竞拍活动是拍卖,本质上所有的市场交易都是一种拍卖。理解拍卖行为,就是理解市场行为。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经济泡沫发生在1637年的荷兰,导致泡沫的物品不是股票,也不是房地产,而是郁金香,一种球茎类似于洋葱头的鲜花。当时的荷兰号称“海上马车夫”,是世界霸主。郁金香被引进荷兰之后,成为财富和地位的象征,价格一路飙升。当时最贵的一支郁金香名叫奥古斯都,拍卖价格高达6700荷兰盾。这笔钱可以买下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的一幢河边别墅,相当于一个普通荷兰人45年的收入。但是,在这支郁金香卖出天价的第二天,有人发现一支要价较高的郁金香竟然没有拍卖成功,一些人开始担心自己手中的郁金香也可能找不到卖家,赢了拍卖反而可能亏了钱财。恐慌开始大面积传播,郁金香的价格迅速暴跌,最终这场郁金香泡沫导致无数人倾家荡产。你看,拍卖还跟经济危机有关。
经济学家如何研究拍卖?
在一场正式的拍卖中,比如一次古董拍卖。针对同一个拍卖商品,每个竞拍者都有自己的心理价位,竞拍者自己知道,但是参与竞拍的其他人不知道,拍卖师和物品的所有者也不知道,这就属于不对称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每个拍卖者都在参与一种博弈:你如何确定一个最优报价呢?如果报价太低,你可能得不到商品;如果拍卖价格太高,就算赢得了商品,但可能多付出了代价,没有实现利润最大化。因此,拍卖其实是一种复杂的博弈行为。
经济学家就是用博弈论的方法,来研究在不同的拍卖场景下,竞拍人的最优拍卖策略是什么。比如,是一开始报一个高价,还是逐步加价?对于商品的所有者来说,是采取从低往高的英式拍卖方式更好呢,还是采取密封价格拍卖更好呢?说白了,从经济学家的角度讲,他们希望设计一种能够最大化拍卖总收益的拍卖方式,但这种拍卖方式并不是人为地指定谁能中标,而是通过市场化的竞价方式去实现。因此,拍卖又叫“市场设计”(market design)。
按照拍卖品的最终用途,我们可以区分两种拍卖。第一种叫私人价值拍卖,拍卖的物品都是私人要收藏的或者自己消费的,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不太在乎别人的评价,比如字画、经典款式的汽车,或者上年份的美酒。第二种叫公共价值拍卖,拍卖的物品是要再拿出去赚钱的,而且这些物品有一个市场公认的价格,比如矿山、油田,以及前面提到的郁金香。
今年获奖的两位学者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构建了公共价值拍卖的基本理论,以及研究了一些新的拍卖形式。比如多物品拍卖,不是一次拍卖一种物品,而是同时拍卖多种物品,以及将某种物品分割后进行拍卖,比如国库券。有意思的是,两位经济学家不仅研究拍卖理论,而是身体力行,用实践来检验真知。1995年,米尔格罗姆教授牵头,与一帮斯坦福大学出身的经济学家一起,创办了一个拍卖设计公司,名字就叫“市场设计公司”(Market Design Inc)。不过,我前几年登陆该公司网站时,发现业务早已停滞,似乎2016年之后就关张了,而且网站地址也被导向马里兰大学的一个三级页面了。在经济学界,掌握了经济学理论,不代表能用经济学发财。当年因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而得奖的某位经济学家,也曾开过一家投资公司,结果很快倒闭了。但愿米尔格罗姆教授的这家拍卖设计公司,能够避免重蹈覆辙,甚至在他得奖之后生意兴隆。
何谓“赢者的诅咒”?
在公共价值拍卖理论中,有一个著名的悖论,叫“赢者的诅咒”。什么叫“赢者的诅咒”呢?为什么赢了拍卖的人反而会被诅咒呢?这里,我稍微讲讲这个名词背后的逻辑。
对于私人价值拍卖来说,只要竞拍者认为物有所值,出多少钱是你自己的事情,不存在绝对的吃亏问题。但是,对于公共价值拍卖来说,因为商品有一个客观的市场价值,所以赢了拍卖反而有可能亏了钱财,这就是所谓的“赢者的诅咒”。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赢者的诅咒”呢?
假设政府准备出售一座矿山的开采权。没有人准确知道矿山的真实价值,它有可能是富矿,也可能是贫矿。甲乙双方参与竞拍,他们各自派出了探矿队去收集矿山的资料,然后形成了对矿山价值的初步判断。根据拍卖理论中的维克瑞拍卖方式,每个人秘密报价,然后报价最高的人赢得商品,但是他付出的价格只是第二高的价格,而不是最高价格。在这种拍卖机制下,每个竞拍者根据自己的估价如实出价,也就是报价就等于估价,是一种最优策略。这种拍卖之所以叫维克瑞拍卖,是因为它是一个名叫维克瑞的经济学家设计的,他也因此获得了1996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因此,拍卖理论其实是第二次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不过,每个竞拍者的估价和报价都是私人信息,别人并不知道。拍卖结束之后,双方都看到了拍卖结果,此时他们可以利用新的信息更新自己的信念,进一步推断矿山价值的高低。统计学把这种事后的推断方法称为贝叶斯推断。当然,除非矿山在几十年后完全开采完毕,否则双方永远不知道矿山的终极价值。
在矿山拍卖中,甲方将面临三种结果。第一种结果是,他认为这是一个富矿,因此在拍卖时报了高价,而乙方认为这是一个贫矿,报了低价。按照维克瑞拍卖的规则,甲方赢了拍卖,并且只付出了低价。甲方会怎么看待结果呢?他会恍然大悟:原来这东西只有我看好,而对方并不看好,但对方也不是傻子,说明这东西可能没有当初那么好。因此,他会降低对矿山的价值判断,比如认为矿山是中等价值。事后认为中等价值的矿山,甲方只付出了低价,他还是觉得自己赚钱了。
第二种结果是,甲乙双方都认为这是一个富矿,因此同时报了高价。既然价格一样,就由抽签决定。假设甲方抽到了,他会欣喜若狂:原来这东西不只是我看好,对方也很看好。双方都看好的东西,居然被我幸运地得到了,说明这东西物超所值!事后认为超高价值的矿山,他只付出了高价,他觉得自己赚大了。这就是“赢者的祝福”。
第三种结果是,甲乙双方都认为这是一个贫矿,但甲方抽签抽到了。他又会怎么看待结果呢?他会万念俱灰:原来这东西不仅我不看好,对方也不看好。双方都不看好的东西,居然砸在我手里,说明这东西完全不值这个价!甲方虽然赢了拍卖,但却倒了大霉,这就是“赢者的诅咒”。
“赢者的诅咒”在现实中并不罕见。201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塞勒(Richard Thaler)在其著作《赢者的诅咒》中专门探讨了这种现象。20世纪70年代,虽然石油价格高涨,但是在墨西哥湾油田拍卖中以高价拍到油田的企业,要么出现亏损,要么收益低于预期。然而,后来的竞标者并没有吸取教训,依然前赴后继地陷入了“赢者的诅咒”这个陷阱。
今年获奖的其中一位经济学家发现,面对拍卖过程中的“赢者的诅咒”,竞拍者可能会降低自己的出价,按一个比较保守的价格报价。
最后,我想说一句。虽然拍卖理论非常复杂,而且非常重要,但是对中国来说,主要的问题往往不是拍卖的技术问题,而是制度问题或者营商环境问题。技术问题永远是二阶的,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拍卖环境,比如拍卖的信息是公开的,拍卖的程序是公正的,参与竞拍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作者聂辉华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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