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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手机漫游费其实就是一种三级价格歧视,这部分钱是电信运营商向消费者额外收取的。在经济水平比较发达的今天,漫游费并无多大价值。电信运营商应该顺应民意,立即取消漫游费,趁机自我革命,将盈利重心转向流量业务。 

一、什么是漫游费?

   最近,社会上又在热议取消手机漫游费的事情。手机漫游费是经济落后时代的产物,在经济较为发达和通信技术发达的今天,已经没有必要存在。移动运营商应该顺应民意立即取消,否则恐怕得不偿失。

   手机漫游费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就是一个手机用户在A地区(地级市)入网后,如果跑到B地区,打电话每分钟就要多交一份钱,这部分多交的钱就叫漫游费。中国的手机漫游费始于1994年原邮电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移动电话机管理和调整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它规定移动电话需收取每分钟0.6元的跨地区漫游费。

   从电信服务商的运营成本角度讲,假定一个地区的电信基站是大致均匀分布的,或者用户跨区流动不会造成大规模的拥堵,那么用户跨地区接打电话根本就不会带来额外的费用。至少在边际上,一个用户的跨区流动给电信服务商带来的成本为零。既然如此,电信运营商向客户收取的这笔手机漫游费就是额外的收费。

二、漫游费是一种价格歧视

   那么,为什么电信运营商要收这笔额外的漫游费呢?其实道理很简单,电信运营商想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歧视。所谓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就是厂商销售同样的商品,但是针对不同的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格,即高收入者收取高价格,低收入者收取低价格,这比统一定价的利润更高。90年代的中国,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而且那时移动电话(手机)还是奢侈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直到2000年中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也才到达9333元,即月平均工资为777元。如果一个普通消费者一个月的手机通话费是100元,那么就相当于每月通话费占收入的13%左右,这是一个很高的比例。如果没有漫游费,那么基于经济水平的各地区通信价格就应该很不一样。假设最富裕的北京每分钟话费是8毛钱,而最贫穷的西部某省是每分钟是2毛钱。那么,大量消费者就会跑到西部某省去入网,然后在全国漫游。对于其它地区的电信服务商来说,这是不太公平的,关键是这也不符合电信运营商的利润最大化目标。于是,为了防止消费者进行价格套利,电信运营商就设置了跨地区漫游费,相当于将经济水平不同的各个地区的消费者人为地隔离起来。于是,消费者被电信公司根据经济水平划分为不同收入的人群,并且高收入地区的消费者被收取了较高的通话费,而低收入地区的消费者被收取了较低的通话费。但是,这种按照地区收入进行划分消费者的方法,不能精确到每个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在经济学上只能算“三级价格歧视”,即按不同群体进行价格区分。在三级价格歧视下,如果一个富裕地区的消费者跑到贫穷地区去入网,即便入网地的通话费很便宜,加上漫游费之后,在使用地的实际话费说不定比在本地入网还要贵,于是只能放弃价格套利。总之,手机漫游费的设置是经济因素导致的,不是技术因素导致的,与运营成本没有一毛钱关系。

   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电信资费略有下降,另一方面居民收入水平大幅增长。2014年,中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360元,即月平均工资为4697元,100元的月通话费只占工资的2%左右。与2000年之前比较,虽然没有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但是月话费与工资之比是可以直接进行比较的,现在的手机通话费本身已经不是一项很重要的支出了。如果说手机消费的总费用可能上升,那主要是因为增值业务(上网、短信、彩信等),而不是基本通话费业务。由于基本通话费占收入的很小比例,因此基于地区经济水平的差距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歧视已经没有多大的价值了。另一方面,随着大数据的完善,电信运营商应该更加依赖综合资费菜单来对消费者进行甄别。例如,一个消费者每月的手机上网流量越多,电信运营商收取的每M流量费可以越便宜,或者可以赠送一部分通话费。这种基于资费菜单和个人消费选择的价格区分方式就是所谓的“二级价格歧视”。相对于粗糙的三级价格歧视,这是一种更高级、更精准的价格歧视,在当前条件下可以给电信运营商带来更高利润。既然三级价格歧视意义不大,那么电信运营商就没有必要再收取跨区漫游费了。理论上,如果电信运营商同时进行二级和三级价格歧视,可能产生系统内的激励冲突。例如,这有可能导致经济水平较低地区的富人获得更多好处,反而难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三、取消漫游费没有技术障碍

   从技术上讲,取消国内手机漫游费操作起来并不复杂。实际上,在区域一体化过程中,一些地区之间已经取消了漫游费。例如,2015年8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之间的漫游费已经取消了。更早的时候,2009年1月1日起,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地之间的漫游费也开始取消了。去年欧盟决定,将于2017年6月起取消成员国之间的手机漫游费。国家之间的漫游费尚可取消,国内地区之间的漫游费有何理由不予取消?

   这些年,为了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大力发展,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提网速、降网费”,减少漫游费。例如,在2015年5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说:“我们去年一亿多人次出国旅游,结果出国漫游的增长速度却是下降的,因为漫游费太贵了!我听说,很多导游都随身带一个wifi信号发射器,既方便组织游客,又为他们省了钱。……一亿游客出国,这是多大的市场啊!老百姓很清楚,你的网费、流量费太高,他就不用了!”一年过去了,看上去中国几大电信运营商并没有对总理的明确要求完全贯彻落实,因此一年后大家又在媒体上热议此事。从这个角度看,电信运营商此番如果再不取消国内手机漫游费,首先就有“政治不正确”的嫌疑,其次会进一步惹怒消费者。

当然,作为表面上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超级央企,三大电信运营商可以不在乎民意,甚至也可以顶住政治上的压力,但它们终究必须面对的一个“经营模式”问题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运营商如何避免沦为单纯的“管道”,如何从过于依赖话费收入向主要依赖流量业务转型?这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打个比方来说,上游的石油开采公司生产了很多石油,然后通过石油管道输送到下游的石油销售公司,最后以垄断价格卖给消费者。不管是石油开采公司还是石油销售公司,都赚得盆满钵满,而提供输送管道的中间商却只拿到了蝇头小利。很不幸,当下的中国电信运营商就有点类似于石油管道,只是因为掌握了管道才能稳赚不赔,而缺乏开采上游资源和挖掘下游客户的动力。要迫使电信运营商走出单纯管道运营商的阴影,第一是要打破其垄断地位,第二是要降低其出租管道的利润。否则,这些垄断的超级央企哪有动力去挖潜创新?在我看来,取消手机漫游费,就是一个逼迫电信运营商绝地求生的良好机会。如果这些巨头还不趁取消漫游费的时机进行自我革命,到头来恐怕就会被微信、Skype等竞争对手革了命。

    一句话,无论如何,这次电信运营商应该立即取消手机国内漫游费。

本文发表于《新京报》,2016年4月26日,B02整版,发表时题为《应立即取消手机国内漫游费》,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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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辉华

聂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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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崇仁县人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系博士后。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科研处副处长。 聂辉华官方网站:白鲨在线(www.niehuihua.com);E-mail:niehuihua@vip.163.com;微信公众号聂氏政经评论(ruc_nie)。 【媒体转载本人博客文章,必须获得本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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