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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午,我们在B站上发布了“告诉你一个真实的基层中国”系列视频第三集,提出了一个“职务含权量定理”,并据此对全县的行政职务进行了排序(如下图)。

一个网民针对人大政协副职高于县里委办局一把手的排序提出了质疑:实际上差很多,让实权局长去政协很明显是退居二线了,做这类研究的人如果呆在象牙塔里,实在是不行。

这种“抓住一点,猛攻整体”的一票否决式批判,对“专家”颇具侮辱性。我本来应该置之不理,但还是回复了一句:你提了一个貌似有理的质疑。但也请你思考一下:作为一个长期研究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人,我会轻易犯这种低级错误吗?我所有涉及官场的文章,都一定请官场朋友把关过。你提到的这个问题有点复杂,我会专门撰文解释的。请关注明天或后天的微博。

今天,我就来简单地解释一下这个职务含权量的排序问题。

1、比较实权大小,没有标准答案,因为涉及如何定义和分析的角度。从理论上讲,如果分类更全,那么犯错的概率就越低,但规律性就越差。我必须权衡取舍,如同经济学建模。

2、先普及一点常识。现在,人大政协不再是纯粹的“养老院”了。县里经常有人先担任政协或人大副职,然后重用为副县长,还有政协副主席兼任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的。

3、我一开始认为,兼任实职的人大政协副职>重要的委办局一把手、重要乡镇的党委书记>不兼任实职的人大政协副职>普通委办局一把手和乡镇党政一把手。但是,我发现兼任实职的人大政协副职和重要委办局的一把手有一定的重合度,而且一般一个县就五到七位人大副职或政协副职,因此这样的排序有点累赘。此外,我最好还区分一下“实职”是哪些职务。如果是兼任普通委办局一把手,又该如何排序呢?可见,细分带来更多问题,我宁愿使用一个简单但是有漏洞的排序。

4、但后来我和公务员朋友交流后,认为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因为这首先取决于如何定义权力。政治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一些学者认为,权力本质上就是一种伤害能力。如果用“相互伤害力”来度量,那么一个县里的教育局长恐怕很难伤害政协副主席,但是反过来政协副主席要找教育局长的麻烦就比较容易。比如利用自己作为县领导的身份在县委主要领导那里“上点眼药”,或者搞个提案。根据这个定义,政协副主席权力比教育局长大。社会学关于权力研究的大家,当然是迈克尔·曼,寒假我刚好买了他的《社会权力的来源》,一共七本。他关于权力的来源(经济、意识形态、军事和政治),和伤害力是一致的。此处省略几千字。如果还是不能理解,想想为什么JW权力那么大吧。‍‍‍

5、实权比较取决于角度。有些权力为大众所常见,就感觉权力更大。人大政协的权力不常为大众所见,感觉权力小。在村民看来,教育局长能帮忙把孩子安排到好学校或好班级,肯定是教育局长权力更大。在村长看来,政协副主席的一个提案能够帮村里修一条马路,肯定是政协副主席权力大。影响个别小孩入学和影响一个村修路,你说哪个权力大?

6、权力是动态的。在《权力的游戏》里,太监对小恶魔说了一个寓言:三位地位显赫之人坐在一个房间,一位是国王,一位是僧侣,最后一位是富翁。有个佣兵站在他们中间,此人出身寒微,亦无甚才具。请问,四个人中谁的权力最大?一个曾在海里近距离观察权力的朋友说,对权力的评价要看过去、现在和未来。你当然可以说,一个即将退休的县政协副主席实权不如一个局长;但我也可以说,一个40岁出头的县政协副主席前途和实权均大于一个50多岁的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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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辉华

聂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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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崇仁县人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系博士后。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科研处副处长。 聂辉华官方网站:白鲨在线(www.niehuihua.com);E-mail:niehuihua@vip.163.com;微信公众号聂氏政经评论(ruc_nie)。 【媒体转载本人博客文章,必须获得本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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