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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自媒体上有一篇文章,讲述了几天前发生的一个悲剧。如果所述情况属实,那么这何止是悲剧,准确地说,是现代文明的耻辱。
 
11月5日,湖南省长沙市某小区内,一个9岁的小男孩,被一个凶手无故殴打了半个小时,最终被活活打死。在半个小时的殴打过程中,据说围观的居民和保安多达百人(此处待求证,目前仅有自媒体曝光),但是无一人报警,更无一人出手相救。但是却有不少“热心”的网民拍摄了大段的视频和大量的照片!
 
半小时,上百人,居然没有一个人上前解救一条天真、活泼、幼年的宝贵生命!凶手行凶时,并没有拿着刀枪,他手上只有一把扳手和一把螺丝起子。据说凶手是一个神经病,最后还是他年老的父亲闻讯赶来,制住了这个凶手。一个老人能够擒拿凶手,上百人却只能围观,这是什么世道?!
 
首先该反思的是人情。过去邻里是乡亲,现在社区如隔膜,老死不相往来。为什么?是什么力量在阻碍社区团结如家人呢?《旧制度与大革命》里面说得好,如果一个体制把每个人当原子一样隔离起来,最好管理,但是一旦政府缺位,社会如同一盘散沙。
 
其次,是搭便车的人性。博弈论中有一个声名狼藉的“吉蒂谋杀案”。一个叫吉蒂的女生在纽约被谋杀时,她的38位邻居居然没有一人报警。因为每个人都希望别人报警,然后自己旁观。人数越多,大家以为别人报警的概率越高。岂不知,如果人人都这么想,那么最终就是无人报警。报警的成本不过是一个电话而已,遗憾的是大家宁愿用手机拍照,也不愿意用手机报警。
 
最后,是法律制度问题。看到一个坏人拿刀砍人,如果你拿起一块板砖朝坏人闷头砸下去,虽然可能阻止犯罪,但是如果坏人脑袋别砸坏了,甚至被砸成植物人了,你很可能要坐牢。我问过法律学者,中国对“见义勇为”的认定是有条件的,有时往往非常复杂。法律在制定时,假定人都是恶的。殊不知,对待恶人有时就需要用恶招,但好人用恶招可能就变成坏人了。因此我一直觉得,中国法律最大的问题是,对好人不够好,对坏人不够严。
 
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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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辉华

聂辉华

607篇文章 16天前更新

江西省崇仁县人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系博士后。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科研处副处长。 聂辉华官方网站:白鲨在线(www.niehuihua.com);E-mail:niehuihua@vip.163.com;微信公众号聂氏政经评论(ruc_nie)。 【媒体转载本人博客文章,必须获得本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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